您的位置:Home>>新闻中心>>消防百科 > 消防电梯知识点大全 #消防维保# #消防设备# #消防售后#

消防电梯知识点大全 #消防维保# #消防设备# #消防售后#

作者:admin 时间:2020-08-31 20:09:45 浏览:

……

消防电梯知识点大全

消防电梯的设置范围

1、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2、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 的二类高 层公共建筑、5层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五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3、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 室 ) 。

4、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a.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的高层塔架。

b.局部建筑高度大于32m,且局部高出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的丁、戊类厂房 。

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的高层楼房(厂房)

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

1、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

2、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内宜设置1台消防电梯。

3、消防电梯应具有防火、防烟、防水功能。

4、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或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 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可不设置前室。

消防电梯前室应符合以下要求:

1、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 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2、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

3、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

4、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住宅规定的户门外(一梯三户乙级门),前室内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5、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防火隔墙, 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6、在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 2m³,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且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宜设置挡水设施。

7、消防电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能每层停靠;

②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轿厢尺寸不宜小于1.5mx2m;

③电梯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

④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应采取防水措施;

⑤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应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⑥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

⑦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

(图片所有权归原作者所有,均源于网络)

#消防维保# #消防设备# #消防售后#
转载本文请标明出处,海宏消防维保

上一篇:消防培训 防患未“燃” 一 武汉消防深入社区、单位开展消防演练
下一篇:消防设施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