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检验内容
(1)消防安全审核,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
(2)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3)建筑物的室内装饰;
(4)总体布局和布局;
(5)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结构;
(6)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7)消防供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8)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
(9)消防供电和配电;
(10)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1)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和应急广播系统; p>
(12)施工灭火器配置;
(13)消防安全管理。
二,标准
(1)消防维保,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
1.酒店(酒店)(酒店)酒店大楼应当是公安fire组织经过审核并被接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后开放的公众聚集场所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在开放前进行检查。
2.通过消防验收的建设项目,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如果变更提交公安消防部门审查。
(2)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1.高层民用建筑中的高档酒店和高层酒店应具有一级防火等级和建筑物的高度。不超过50米的普通酒店的耐火等级应为2级,并且讲台的耐火性不应低于第二级。
2.在高层民用建筑中设置酒店(酒店)(酒店)酒店防火区,防烟区等,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的要求设计“。
3.酒店(酒店)(酒店)酒店的高度为24米或以下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建筑,其耐火等级,楼层数,长度和防火隔间应该符合建筑物。设计防火规范。
4.屋顶采用金属承重结构时,天花板,观察板和隔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制成,屋面承重构件应采取外包不燃材料和喷涂阻燃涂料等措施。
(3)建筑物内部装饰
1.室内装饰酒店(酒店)(酒店)应符合“建筑物室内装饰设计防火规范”。
2.建筑物的室内装饰不得妨碍消防设施,疏散标志和安全出口,不得妨碍正常使用消防设施和撤离离子走道。由于特殊要求进行更改时,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消防法规。
3.建筑物的室内装饰不应减少设计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通道所需的净宽度和数量。
4.天然楼梯间,封闭式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天花板,墙壁和地板应使用A级装饰材料。
5.在上下楼层连接中庭,步行廊,开放式楼梯和自动扶梯时,连接件的天花板和墙壁应采用A级装饰材料制成,其他部分应采用使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6.防烟部分的防烟墙应采用A级材料装饰。
(4)一般平面布局和平面布局
1.建筑物的总体布局和布局均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
2.在高层建筑周围,应设置一条圆形消防车道。当设置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可以沿着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防火车道。
3.对于酒店(酒店)(酒店)等公共建筑以及占地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酒店,建议设置一个圆形消防车道。
4.当高层建筑中使用可燃气体作为燃料时,应使用管道供气。使用易燃气体的房间或部分应放在外墙上。
5.在高层建筑中使用C类液体和瓶装液化石油气(LPG),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5)防火,防烟区和建筑结构
1.某高层建筑每个防火隔间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000平方米,第二类高层建筑每个防火隔间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500平方米,高层建筑每个防烟段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500平方米。每个防烟区不得穿过防火隔间。
2.建筑物高度小于24米的每间酒店(酒店)(酒店)的最大允许楼层数,最大允许长度和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 。
3.地下和半地下建筑物的防火区应用防火墙隔开。每个防火区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00平方米。自动灭火装备安装后,每个防火隔间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以增加到1000平方米。在本地设置时,要增加的面积应计算为面积的两倍。
(6)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1.酒店(酒店)(酒店)的安全疏散指标按照所附建筑物的有关规定执行。
2.地下和半地下建筑物每个防火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两个。但是,该面积不应超过50平方米,如果数量少于10人,则可以设置一个人。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和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楼梯间必须共用时,应位于地下和地下。或者在半地下室的入口和出口处,防火限制不小于2.00h的隔墙和B级防火门应提供并应清楚标明。
3.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该是分散的。最近的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米。
多层疏散楼梯间不应在每层楼的平面位置发生变化。
4.酒店(酒店)(酒店)酒店的疏散门宽度不应小于1.4米,不应设在门的1.4米范围内。
高层建筑的公共疏散门应朝疏散方向打开,不得使用侧滑门,吊门和平开门。自动打开和关闭的门应该有一个手动打开装置。
5.多层或高层酒店(酒店)(酒店)酒店的楼梯间形式是根据所附建筑物的相关规定实施的。
6.高层建筑避难层(高)的设置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
7.在高层建筑物内安装消防电梯,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消防规范”的规定。
(7)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1.应设置高度小于24米的酒店,餐厅和无地板服务员及空调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除厕所,厕所和不适合用水的区域外,还应配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应为一幢高度为100米或以下的高层建筑的公共建筑物,办公室,易燃仓库和酒店房间以及讲台提供洒水系统。
4.消防供水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的安装应按照所附建筑物的有关规定进行。
5.采用临时高压供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配备高位消防水箱,其蓄水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消防水箱的供水应满足系统最不利的喷嘴的最低工作压力和喷水强度。
8.酒店(酒店)(酒店)酒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
(8)防烟,排烟,通风和空调系统
1.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供气和防烟设施。外窗上的天然烟雾排气设施。
2.高层建筑中的排烟设施gs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打开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3.一座高层建筑和一座高度超过32米的二层高层建筑应配备排烟设施:
(1 )一条长度超过20米的内部走道; / p>
(2)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房间,经常有人或更多的可燃物;
(3)高层建筑中庭,经常有人入住或者有更多的可燃物地下室。
4.高层建筑的以下部分应设有独立的机械压力防烟设施:
(1)没有的防烟楼梯间自然排烟条件,消防电梯室前室或共用前室;
(2)具有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没有带有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厅;
(3)封闭的避难层(之间)。
5.应为高层建筑的下列部分和高度超过32米的二层高层建筑提供机械排气设施:
< p>(1)无自然直接通风,长度超过20米的内部走道或自然直接通风但长度超过60米的人行道;(2)无窗户的房间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经常有人入住或有更多可燃房间带窗;
(3)中庭无自然排烟或间隙高度超过12米;
(4除了使用窗户井和其他窗户进行自然排烟外,每个房间的总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房间面积超过50平方米,并且经常有人留在地下室更多可燃材料。
6.防烟,排烟设施和通风及空调系统的安装应c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
(9)消防供电和配电
1.消防供电和配电应按照所附建筑物的有关规定进行。
2.在酒店(酒店)安装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电气线路应采取防火措施。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测试。
3.在酒店(酒店)的客房内,不允许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熨斗等电器。复印机和电传打字机等办公设备不允许进入客房。确实,工作需要应得到消防安全机构的批准。
(10)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灯
1.酒店(酒店)设置的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标志应使用集中供电作为备用电源。供电时间不应小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min。使用的产品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法规。
2.设置在墙上的电光源型疏散指示标志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20米,蓄光式疏散指示标志的距离不应超过10米;地面上设置的电光源型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10 m,蓄光疏散指示标志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5 m。 ※
3.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在中间门应设置为“禁止锁定徽标,应设置为“推开“rdquo;商标。在室内疏散通道或室外通道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无堵塞”标志。
4.照明事故和疏散标志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
(11)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及应急广播系统
1.每栋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高层酒店应设有自动火灾报警系统。
2.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应配备自动火灾报警系统,以及建筑面积小于5平方米的厕所和厕所。
3,为高等级不超过100米的一层高层建筑的高档酒店的房间和公共活动提供自动火灾报警系统。
4.建筑物附属的消防控制室应位于建筑物的底层或地下。应使用耐火极限不小于3h和2h的隔墙。与其他部分分开,并在室外设置安全出口。
4.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和应急广播系统的安装应按照所附建筑物的有关规定进行。
5.应安装消防安全钥匙装置和带有消防安全钥匙部件的装置“安装火警系统时。”
(12)施工灭火器配置
在酒店(酒店)安装灭火器应符合“建筑灭火器设计规范”。
(13)消防安全管理
1.酒店(酒店)应按照“机关,组织,企业和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所有消防安全管理系统,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2.要确定作为消防安全关键单位的酒店(酒店)酒店,应建立防火档案。消防队ves应包括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信息。消防档案应详细,全面反映机组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并根据情况及时更新。
3.酒店(酒店)酒店应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建立消防安全系统。主要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维保,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职责;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火灾危害整改;消防,电力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防火和爆炸;组织和管理全职和强制消防队;消防演习和紧急疏散计划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评估和奖惩;其他必要的防火安全内容。
4.酒店(酒店)酒店应使用自己的收音机,电视和其他通讯设备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宣传。
5.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了解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重点关注:(1)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总体情况; (2)单位的各个部门和职位(3)单位的消防安全保障和使用; (4)机组的关键部件和火灾隐患; (5)单位当前的消防安全状况,重大问题及整改情况; (6)防火检查内容和方法。
6,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明确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重点是:(1)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实施计划; (2)组织实施每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掌握机组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基础知识; (4)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系统,安全操作程序和消防计划; (5)掌握消防设施的设置,设备的配置和操作使用; (六)组织实施消防维保和火灾整治工作; (7)定期组织员工防火宣传教育培训; (8)定期报告消防安全工作状况,及时报告重大问题。
7.单位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应该知道:(1)熟悉岗位的火灾隐患; (2)熟悉本岗位的防火方法; (3)熟悉本岗位的灭火方法; 4)熟悉预防和逃避自助知识; (5)处理突发安全事故; (6)报告火灾报警; (7)将使用消防设备; (8)引导群众撤离; (9)符合消防安全系统和安全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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