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川消防伴你行)
公告
各单位:
根据西宁市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承接工作的通知》(宁建[2019]114号)有关要求,现将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关于推进青海省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在施工许可阶段将消防、人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由具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并联开展,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审图机构的审查意见作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抽查和办理施工许可的条件。
二、当前依法应当申请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向项目所在地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办理。前期已经消防救援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在整改完毕后,向项目所在地城乡建设部门重新申请办理。
三、各级城乡建设部门在新的法规、标准等出台前,暂时按照现行消防法规、标准、评定规则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
四、2019年12月31日前,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设立咨询电话:0971-96119,接收相关办理事项咨询。
特此公告。
附件:西宁市各地城乡建设部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办理部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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